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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财政部制定《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引》和工作底稿范本(电子版另发)。
省、发展市、县三级财政部门、公安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参照组织本级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。
五、比提工作安排(一)筛选名单。
财政部门结合新收到或正在处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中涉及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线索,中国指数重点抽取代理本级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(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机构)作为检查对象。
尚未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地区,快递应将集中采购机构一并作为检查对象,检查内容可结合集采考核要求予以调整。
发展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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